2月 14
◆記憶中,我自己從小、長大、工作、結婚、二位女兒陸續來到…,到孩子出國讀書之前,從除夕到過年期間,全家在一起過年是『理所當然』;只有偶而父親會接到電話,不得不立即離家幾天,因為他任職林務局,擔任山上工作站主管,過年期間天乾地燥,山上遊客多,星火燎原,必須立即上山搶救火燒山;孩子長大出國讀書,過年就開始不再『全家在一起』,就是我夫妻陪我父母,孩子出國讀書結束返台工作,她們的專業工作有全年無休值班責任,除夕二位女兒總是有一位值,全家還是沒辦法全員到齊。
2014年二位女兒陸續結婚,大女婿和二位女兒同樣的專業工作,有全年無休值班責任,二女婿工作性質春節假很短,他們四位的春節假期非常態、非典型;在台灣社會多少還存在『除夕夜媳婦在先生家,初二回娘家』的習俗,工作關係、習俗制約,對年輕人都是衝擊,因此我鼓勵,個人生命中的每階段都有其使命與重點,您們已成家,又受到工作排班制約,您們現階段的生活,春節期間應該以您們自己小家庭為核心、重心、主行程安排,開始建立並享受成立小家庭春節生活模式,行有餘力再納入其他家庭成員(譬如…雙方家庭成員)的春節行程,我及媽媽會以您們自己小家庭為主,我及媽媽可以不受時間、地點,配合您們與您們擁抱享有春節美好時光,不拘泥習俗、形式、時間長短,我們都樂於參與並樂在其中,我們新組成的家庭成員開始學習建立新的春節假期,重要在樂在其中又自在的春節假期,而不是受到毫無意義的制約。
。詳細請參閱系列文章:社會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