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係風力發電及太陽能資源大國,得天獨厚,但檢討各國再生能源佔發電量比例,台灣僅1%,「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三讀立法,台灣綠能能源政策能加速腳步
◆理念:大力發展綠能產業
這次參加台灣自行車環島運動協會自行車環島行活動,在後龍段選擇沿著後龍好望角大鵬風力發電場海岸線騎;一方面,欣賞壯麗雄偉的大鵬風力發電場,二方面,欣賞蔚藍的台灣海峽,三方面,和台灣海線鐵路同行,這段行程應該列入自行車環島行活動的經典路線;這個場景讓我憶起2007年曾去中國蒙古高原參觀其發展中的風力發電場,請參考(中國內蒙古(六)-風力發電);大鵬風力發電場是由德商英華威Infra vest投資興建,德國風力資源差,但為國家的永續,全力發展風力能源,現在已經成為全世界最大風力能源國家。
英華威2009/4/12召開記者會,除希望提高風力收購電價格外,更希望在立法院當次會期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且制訂出明確的能源政策,否則將暫緩未來五年五億歐元的新增投資計畫;英華威自2000年來台灣發展風力發電至今,已投資三億歐元金額,如今已在苗栗、台中沿海及彰濱工業區興建了88座風力機組,是台灣最大也是唯一的民營風力發電公司;英華威預計2009年將挹注一億歐元,在桃園建置54座風力機組,未來五年也將在台投資共五億歐元;但再生能源條例「這個會期會通過」的說法,已經講了十六個會期,「一躺就是六年」。
二個月後,2009/6/12「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總算三讀通過完成立法,攸關台灣能源政策調整、迎向低碳社會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從第三屆開始提出,經三、四、五、六屆四屆立委任期,長達十一年,此法案的再三鎩羽,正突顯台灣在能源結構上調整以及再生能源推廣的困境,說得多做得少;法案的完成立法,為台灣再生能源奠立了長遠發展的根基;在能源面上,達成了提高自產能源、促進能源多元化目的;在環境面上,對溫室氣體減量成效,另外亦可帶動新興再生能源產業發展,可說一舉數得;「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主要規範包括擘劃未來20年內,台灣再生能源發電裝置容量將新增650萬瓩至1,000萬瓩,以大幅提升台灣再生能源使用;運用再生能源電能收購機制、獎勵示範及法令鬆綁等方式加強投資設置再生能源的誘因;「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代表著台灣將成為正式進入永續能源國家之林,並藉由法制基礎的建立,創造國內發展再生能源利基,讓再生能源在台灣根札得更深、更廣。
全世界各國大力發展綠能產業,台灣係風力發電及太陽能資源大國,得天獨厚,但檢討各國再生能源佔發電量比例,德國超過40%,台灣僅1%,既然2009/6/12「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三讀通過完成立法,台灣綠能能源政策能加速腳步,才能因應傳統能源(石油、天然氣、鈾礦)枯竭的世界危機;根據經濟部的統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通過後,僅太陽光電裝置就可以創造產業效益約2160億元,風力發電部分可創造約800億元國內需求,兩者保守估計可創造國內產業需求高達3000億元。
▼在後龍段選擇沿著後龍好望角大鵬風力發電場海岸線騎;一方面,欣賞壯麗雄偉的大鵬風力發電場,二方面,欣賞蔚藍的台灣海峽,三方面,和台灣海線鐵路同行,這段行程應該列入自行車環島行活動的經典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