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公益性傳統農產品批發市場e化建置之探討(16)討論『為什麼中國大陸農產品買難賣難和貴買賤賣問題長期難解?』,這次探討台灣農產品批發市場如何運作發揮,防範農產品買難賣難和貴買賤賣問題在台灣發生,台灣政府為確立農產品運銷秩序,調節供需,促進公平交易,在1981年制定頒布『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母法,6章(總則、共同運輸、批發交易、零售交易、罰則、附則)39條文,隨後在『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母法下,1982年制定頒布『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確定成立農產品批發市場的法源。
台灣定位農產品的批發業務為公用事業,與民生息息相關,不是營利事業,又因農產品易於腐爛,運銷業務繁雜,需要有健全的經營主體及具有運銷觀念的管理人才來推動業務,使經營企業化,以建立健全的運銷制度,提高服務品質,藉『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法源成立農產品批發市場,台灣農產品運銷業務因而蓬勃發展,運銷過程居於重要樞紐的地位,為買賣雙方服務,其所發揮的功能概可分為下面五項︰
(一)迅速集貨與分貨的功能︰農產品具易腐性,且產銷雙方均為零星而分散,批發市場提供廣大的交易場所及各種服務,將零星的農產品迅速的集中並分散至消費者。
(二)齊備貨色的功能︰批發市場齊聚各產地的產品,貨色齊全,購買者可以在一個地方就可以買到各種所需的農產品。
(三)形成公正價格的功能︰農產品批發市場集中了大量的貨品,而在市場工作人員公開的拍賣和眾多承銷人公平競購下,可以形成公正的市場價格。
(四)清算貨款的功能︰農產品批發市場於交易之後,提供迅速而確實的貨款代收、代付的服務,當日清算貨款並匯給產地供應人,承銷人則可在3天內向批發市場繳清貨款,而可免除供、銷雙方直接交易的煩瑣手續,可使農友安心的將其貨品送往市場,同時亦可減輕承銷人利息負擔。
(五)行情報導的功能︰農產品批發市場每天將交易行情迅速、正確地報導,以供農友調整出貨、運銷業者計畫運銷及消費者購買之參考。
誰是農產品批發市場買方?依據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十九條之規定︰「申請為農產品批發市場之承銷人者,應向批發市場繳納一定金額之保證金,並取得農產品批發市場承銷許可證。」承銷人是指向農產品批發市場承購農產品之業者,承銷人在農產品批發市場交易階段所扮演的角色是將集中於批發市場的大量農產品迅速地分散,因此,為發揮其功能,他們需具有估價和分貨的能力。在估價方面,他們需要掌握生產與消費之動向,正確判別貨品品質、鮮度,以評定合理價格,出價承購;至於分貨方面,將集中於批發市場的大量而多樣的農產品,在短時間內直接售予零售商或大消費戶。
買賣雙方如何交易?依據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廿五條規定︰「農產品批發市場之交易以拍賣、議價、標價或投標方式為之。」台灣的批發市場以拍賣為主,議價為輔;所謂拍賣是指拍賣員站在公正立場,在公開、公平的環境下,由農產品承銷人出價競購的交易方式,拍賣的好處如下︰
(一)公開拍賣、公平競爭,形成公正價格。
(二)大量交易節省交易時間。
(三)避免不法情事的發生。何謂議價?採用拍賣的方式,好處固然很多,但是不易採用拍賣方式交易的農產品,則由拍賣員代表供應人根據行情,按其品質,與承銷人議定價格的交易方式稱為議價。
批發市場如何取得收入維持運作?除了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的補助款,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廿七條有︰「農產品批發市場得向供應人及承銷人收取管理費」做為供、銷雙方提供服務,辦理有關業務,並為維持其營業以便繼續為供、銷雙方服務,支應所有的人事、修繕、維護、購置、獎勵、繳交場地使用等費用以及各項稅捐等必要之開支。
批發市場收取的管理費,其費率是多少?根據農產品市場交易法實施細則第廿三條規定,管理費收費標準不得超過交易金額的5%,目前台灣主要批發市場為服務社會採取低費率,管理費率均為3~4%;鄰近國家地區管理費率都比台灣高︰
1.香港︰約10%。
2.韓國︰政府規定不得超過7%。
3.日本︰由各批發市場自行,都超過台灣上限的5%
批發市場每天要在短短的幾個小時內將數量龐大的農產品,迅速地予以集中和分散為主要任務,以台北果菜批發市場為例,每天來自全省各地之送貨卡車多達500部以上,到貨件數超過70,000件,重量約為2,000噸,果菜種類有一、二百種。承銷人和零售商及有關業者進出有數千人,還需要有上千車次的小貨車將果菜運出,因此必需有寬大的場地及完善的交通條件,才能使營運作業順暢;為提高服務品質及運銷效率,需要有設施良好的拍賣場及零批場;為了調節供需,也需要有冷藏庫貯存果菜;再者,果菜批發業務為公用事業,與民生息息相關,又因果菜運銷業務甚為繁雜,需要有健全的經營主體及具有運銷觀念的管理人才來推動業務,使經營企業化,以建立健全的運銷制度,提高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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