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服務公司存活30年之探討(125):您也會掉進共犯結構組織工作

張貼者: 沈 長進 分類: 資訊服務公司存活30年之探討 評論

1306113◆洪仲丘事件已走入法律程序,整個台灣社會動盪不安,付出龐大的代價,得到一些教訓,期待事件足以讓台灣社會更成熟、更重視人;我也藉這個案在我公司數位公告【從現實社會借鏡】您也會掉進共犯結構組織工作,傳遞反省的力量,避免我們自己也變成一個共犯結構組織,我訴求的重點:

。涉案的每一個人對於洪仲丘「多多少少都有一些不滿」,因此主觀意念,只是要把洪仲丘送到禁閉悔過室裡面去達到教訓目的,但一連串『意外』卻致人於死,釀成大禍

。以連長為例,誠如他媽媽所怨:「我們家鄰居一看到報紙,就通通跑過來幫他抱屈,這麼老實的小孩,怎麼會被牽連到這樣的事情?」,連長對士官懲罰具有核定權責,當初洪仲丘被罰關禁閉,是由他避開人評會審議批核,違規的背後是因為直屬長官副旅長威脅,不關「洪仲丘就關你」,讓連長不得不這麼做

。為了讓洪仲丘退伍前,接受到悔過懲罰的目的,關係人共同對洪仲丘施以法定種類以外違規懲罰,關禁閉管理不當又過份,脫離教化本意而演變成欺凌,求刑以示警惕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為什麼工作的地方變成江湖?這種環境只有惡鬥,沒有互動,不會理性,只有輸贏

。在先傑的工作環境,我們在高標準自我管理下尊重人,也持續理解奉行並珍惜共創優化工作環境的組織行為、企業文化

。我們做了很多努力持續修練『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詳細請參閱系列文章:資訊服務公司存活30年之探討

▼透過教育訓練、活動、宗教…持續修練『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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