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不可不知的【校園 e化系統】內控制度原理 -透視人事(5)敘薪

張貼者: 先傑電腦 分類: 校園 e化系統內部控制制度 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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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事系統 - 敘薪:

先傑-人事系統/敘薪作業將薪級表分為「校長及教師 (含助教)薪級表」
及「職員薪級表」來處理;工友的敘薪,則依據「工友工餉標準表」。
其中,聘任之職務及新聘人員,等級核敘薪給並自最低級起敘。
考核績優良者,得每滿一考核年度提敘一級,但受本職最高年功薪之限制。

可回寫人員敘薪改敘資料至人員主檔,無需維護兩次資料!
另外,也可以產出敘薪通知單。

更詳盡的概念與設計說明,請見──繼續閱讀。

◎ 1.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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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作業程序:

2-1.查詢異動資料之人員(例如:新進人員、升等人員、離職及退休人員等)。
2-2.判斷是否修改敘薪資料、新增敘薪資料或刪除敘薪資料。
2-3.將修改後的資料更新至人事基本資料。
2-4.列印個人敘薪通知單。


◎ 3.控制重點:

3-1.本校教職員薪級分為36級(含年功薪共39個薪額),其薪級表分
「校長及教師 (含助教)薪級表」及「職員薪級表」辦理;工友之敘薪則依「工友工餉標準表」辦理。

3-2.新聘教師敘薪原則:
3-201.依其聘任之職務等級核敘薪給並自最低級起敘。
3-202.曾任國內大專校院講師之專任合格教師,其與現職等級相當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
得每滿一考核年度提敘一級,但受本職最高年功薪之限制。
3-203.曾任職符合於「大專校院講師以上教師採計曾任國內外私人機構年資提敘薪級原則」之私人機構,
其與現職等級相當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得每滿一考核年度提敘一級,但受本職最高年功薪之限制。
3-204.曾任軍職轉任教師,其與現職等級相當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軍職年資之比敘,
得依「後備軍人轉任教職員軍職年資比敘表」及其說明規定辦理,得每滿一考核年度提敘一級,
但受本職最高年功薪之限制。

3-3.新聘助教敘薪原則:
3-301.依其職務核敘薪給並自最低級起敘。
3-302.曾任國內大專校院助教,其與現職等級相當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得每滿一考核年度提敘一級,
但受本職最高年功薪之限制。

3-4.新進職員敘薪原則:
3-401.
以學歷起敘為原則,依所具學歷起敘為原則。
3-402.曾任於國內大專校院服務,其與現職等級相當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得每滿一考核年度提敘一級,
但受本職最高年功薪之限制。

3-5.新進工友敘薪原則:依學歷之最低餉級起敘為原則。
3-6.新進教職員工應於到職後○日內,填具履歷表,檢齊學經歷證件,送本校辦理敘薪事宜。

3-7.教職員工起薪改支,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3-701.起薪:本校教職員工自實際到職之日起薪。
3-702.改支:因補繳學經歷證件或取得新資格申請改敘者,均自審定改敘之日起改支。

3-8.本作業程序未盡事宜,依教育部頒「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教職員工敘薪原則」及本校相關人事規定辦理。
3-9.待遇作業:教職員工依本校訂定之薪資支給標準辦理。
(包括:本薪或年功薪支給標準、職工專業加給、主管職務加給、導師費支給標準、鐘點費及夜間津貼等)


◎ 4.系統使用表單:

4-1.匯出EXC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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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敘薪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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