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 31
為了一台二萬元的電腦,冒被退學,白白誤了七年即將獲得博士學位,自毀前程的做法,難以理解也愛莫能助,還是要依法送辦
◆A國立大學一名住學校宿舍二樓的C博士生,今年是七年級,涉嫌行竊一樓宿舍B碩士生的電腦,B生因電腦硬碟內有研究資料,向校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住宿舍二樓的C生涉嫌重大懷疑他行竊,拉著C生到教官室看監視錄影表示,只要C生承認偷電腦並還他就不追究,但C生否認犯案;B生與同學埋伏宿舍附近,晨發現C生把贓物裝箱從二樓丟下,打算下樓再把贓物棄置,企圖湮滅證據時,被B生發現後報警被人贓俱獲送法辦,C生坦承竊取電腦,在偵訊時後悔不已眼眶泛紅,懊悔說:「真的對不起,我做錯事了,這次真的會被退學,我完了啦!」
這件校園醜事,A大學學務長說:「學生犯案令人遺憾,會依規定討論C生的違法行為,至少會被記一大過,嚴重的話可能被退學。」,被害人B生父親趕到警察局關心,獲知C生是七年級博士生即將畢業,擔心C生誤了前途,向警方求情希望撤消控告,希望給C生一個自新的機會,警方雖然同情,因竊盜是公訴罪,無法撤告,對C生為了一台二萬元的電腦,冒被退學,白白誤了七年即將獲得博士學位,自毀前程的做法,難以理解也愛莫能助,還是要依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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